热烈庆祝吉林省中宏能源有限公司与吉林调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天然气保供协议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完成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保供工作。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销售气量5.5亿㎡以上,在冬季存在高峰用气期间气量不足的情况,所需缺口量进行补差。因此,为按要求完成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应急用气保障工作,经吉林省中煜能源有限公司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在2024至2025年期间,吉林省中宏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履行在供气紧张时为长春储气、调峰能力保供的职责。